当代华语世界思想者丛书
行政契约论
本书首先在法学研究上,没有单纯地强调理念的变更,抽象概念的阐释,而是立足于具体行政活动方式,区别于传统行政法以行政权力为起点和研究方向的"主轴"模式,本书直接打开行政执法的新模式,通过 行政契约理念的充实、契约手段的借用、契约功能的发挥,推动传统行政法的变更。 其次,在理念上,传统行政法以"权力"为中心进行构造,而作为行政行为一种全新方式的行政契约,则强调契约双方的平等性、双方的合意性、自愿服从性、双方的合作以及权利义务的约定性和对等性
当代华语世界思想者丛书
本书首先在法学研究上,没有单纯地强调理念的变更,抽象概念的阐释,而是立足于具体行政活动方式,区别于传统行政法以行政权力为起点和研究方向的"主轴"模式,本书直接打开行政执法的新模式,通过 行政契约理念的充实、契约手段的借用、契约功能的发挥,推动传统行政法的变更。 其次,在理念上,传统行政法以"权力"为中心进行构造,而作为行政行为一种全新方式的行政契约,则强调契约双方的平等性、双方的合意性、自愿服从性、双方的合作以及权利义务的约定性和对等性